《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》(財稅〔2012〕39號)發(fā)布,來料加工手冊項下銅精礦加工出口貿(mào)易取消3%的綜合稅率,改征增值部分17%的稅率。據(jù)了解,雖然目前有關具體銅精礦來料加工操作細則未出臺,關于如何計算增值部分,市場還在猜測當中。但可以明確的是,該稅費的改革將顯著減輕來料加工手冊項下出口精銅的費用。
以當前7500美元/噸的LME銅價計算,新政策未執(zhí)行之前所要交付的稅費在1400元/噸左右,而新政策按增值部分17%征收(若以增值加工費部分計算),以2012年銅精礦長單TC/RC60美元/噸6.0美分/磅計算,則稅費約在400元/噸。新政策加工手冊項下出口精銅交稅將減少1000元/噸。
來料加工貿(mào)易(Processing)是指外商提供全部原材料、輔料、零部件、元器件、配套件和包裝物料,必要時提供設備,由承接方加工單位按外商的要求進行加工裝配,成品交外商銷售,承接方收取工繳費,外商提供的作價設備價款,承接方用工繳費償還的業(yè)務。由此解釋可以看出,企業(yè)承接來料加工貿(mào)易主要賺取的是加工費,由于銅價波動較為劇烈,如果按出口貨物價格的3%來計算稅費,銅價每波動1000美元/噸,其費用就要跟隨變動30美元/噸,而企業(yè)實質上的加工費收入并不會因為銅價的變化而變化。所以此次財稅的調整也符合實際情況的導向。
目前銅冶煉企業(yè)在新政策項下操作還在摸索階段,有來料加工出口意向的企業(yè)傾向于出口至保稅區(qū)。目前國內(nèi)消費壓力較大,另外滬倫比值依然處于小幅虧損狀態(tài),來料加工手冊項下出口精銅可以規(guī)避滬倫兩市價差風險。